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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實施2021年“金牌導游” 培養項目的通知

來源: | 2021年9月30日 編輯:旅游協會

各相關單位(導游人員):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印發〈加強導游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行動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有關要求,發揮好“金牌導游”示范引領作用,提升旅游服務質量,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決定實施2021年“金牌導游”培養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簡介 

 

“金牌導游”培養項目是文化和旅游部加強導游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旨在通過加大對一線優秀導游的培養與支持,鼓勵入選對象開展業務研究和實踐,以點帶面、示范引領,為提高導游隊伍專業素養,提升旅游服務質量發揮積極作用。

 

二、入選條件 

 

      2021年“金牌導游”培養項目申報人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一線專職導游;

 

(二)從事導游工作滿5年且游客滿意度較高;

 

(三)具備中、高級及以上導游等級。

 

      在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對在導游行業內做出過優異成績的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予以優先考慮。曾入選原國家旅游局“萬名旅游英才計劃”“導游大師工作室”項目的或往年“金牌導游”培養項目的,不可再次申報。

 

三、工作流程 

 

       2021年“金牌導游”培養項目面向全國組織公開申報,計劃培養150人。具體申報流程為:

 

(一)項目申報 

      10月22日前,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完成申報材料審核及公示工作并以廳(局)名義向項目執行辦公室提交擬培養對象名單及申報材料(含電子版)。申報材料要求為:項目申報書原件(一式貳份)、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導游資格證復印件、等級證書復印件、電子導游證復印件、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獎勵表彰材料(證書或文件)復印件及培養經費發票。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

 

(二)入選公示 

      各地培養對象推薦名單提交前,須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方可提交項目執行辦公室。11月5日前,項目執行辦公室將對擬培養對象名單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最終培養對象名單。

 

(三)專題培訓 

      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將組織培養對象進行專題培訓,具體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結項驗收 

      培養對象須在培養期內按要求完成結項工作,并向所在地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提交結項驗收材料(含電子版)。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本著嚴謹認真的原則,對結項驗收材料進行初審并形成初審意見。

      2022年5月31日前,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將初審后的結項驗收材料及初審意見提交至項目執行辦公室。項目執行辦公室將組織對培養對象結項材料進行審核驗收,未達到驗收要求的須在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補充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

 

(五)頒發證書 

      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將對通過驗收的培養對象名單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向其頒發“金牌導游”培養項目結項證書。

 

四、結項要求 

 

      2021年“金牌導游”培養項目培養對象須在培養期內完成結項工作,具體要求包括:

 

(一)積極參與行業培訓工作,培養期內開展導游或旅游工作相關的公益授課不少于4次,且公益授課內容不得重復,參培總人數不低于200人次(需提交音視頻資料及課件)。

 

(二)認真做好導游詞創作研究,創作4篇以上具有可推廣性的高水平導游詞。導游詞字數不得低于2000字,英文導游詞應提供中英文對照。

 

(三)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做好“傳幫帶”,完成3名以上新入職導游的實地崗前培訓工作(需提交音視頻資料)。

 

(四)組織游客或旅游從業人員開展1次以旅游服務質量提升為專題的交流活動,參與人數不少于10人,具體形式應以座談會形式為主(需提交交流活動報告及現場音視頻資料)。

 

(五)培養期內,通過“導游云課堂”在線培訓平臺“金牌導游”專題上傳不低于5課時(20—30分鐘/課)的原創課程。課程內容應緊扣導游工作實際,圍繞政策法規知識、文明旅游引導、服務質量提升、突發情況處置和專業技能拓展制作課程視頻及課件。

 

(六)結項前,提交總結報告、結項驗收表及佐證材料。

 

五、經費支持 

 

(一)2021年“金牌導游”培養項目經費標準為1萬元/人,由文化和旅游部直接劃撥至培養對象所在單位。項目執行辦公室對經費使用、管理情況等進行監督抽查。對違反規定的取消培養資格,收回項目經費。

 

(二)培養對象所在單位負責按有關財務規定對項目經費進行統一管理,并向文化和旅游部開具正規發票(付款單位:文化和旅游部,內容:2021年“金牌導游”培養項目),并附收款單位信息(收款單位名稱、開戶行、賬號),寄送至項目執行辦公室。

 

(三)項目經費采取實報實銷的方式,用于與項目活動直接相關的經費開支。不得以現金、卡券等形式向個人發放,不得用于購置電腦、手機等硬件設備。所在單位不得收取任何管理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擠占、挪用項目經費。

 

六、相關事項 

 

(一)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應秉承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把審核關口,加強統籌協調,鼓勵符合條件的導游積極參與申報,建立人才項目檔案,保存項目相關資料。 

 

(二)培養對象所在單位應積極為項目開展創造有利條件。 

 

(三)鼓勵有條件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和所在單位進一步加大對培養對象的扶持力度。 

 

(四)本通知及附件可通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www.mct.gov.cn)下載。

 

七、報送方式

      10月12日前,請各相關單位(導游人員)將申報材料按條線寄送至上海市旅游行業協會,并將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一)上海市旅游行業協會旅行社分會

聯系人:賀宇珍  聯系方式:021-63391617

紙質材料寄送地址:黃浦區金陵東路2號光明金融大廈21樓2111室,郵編:200002

電子版材料報送郵箱:33198112@qq.com

 

(二)上海市旅游行業協會導服中心

聯系人:仲櫻  聯系方式:021-61322177

紙質材料寄送地址:靜安區海防路429弄100號2號樓1樓大堂,郵編:200041

電子版材料報送郵箱:992662213@qq.com

 

上海市旅游行業協會

2021年9月29日

 

 


復制網址到瀏覽器打開下載項目申報書:


http://zwgk.mct.gov.cn/zfxxgkml/scgl/2

02109/P02021092940782473280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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