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本市旅游星級飯店受理及評定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旅游局《〈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GB/T14308—2010)實施辦法》,特制定本程序。
一、受理機構
(一)上海市旅游飯店星級評定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星評委”)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的監督指導下,根據全國旅游星級飯店評定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星評委”)的授權,開展本市旅游飯店星級評定及復核工作。市星評委由市文旅局行政管理部門、市旅游行業協會、市旅游行業協會飯店業分會、旅游企業負責人和旅游院校及研究機構專家組成。市星評委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上海市旅游行業協會飯店業分會,負責受理本市旅游飯店四、五星級的評定申請、本市四星級飯店評審工作、及負責全市星評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二)本市各區文化和旅游局設區旅游飯店星級評定機構(以下簡稱:區星評機構),業務上接受市星評委指導,并負責受理本區旅游飯店一至三星級評定申請和評審工作。
(三)聯系地址及電話:
1、市星評委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星評辦”)地址: 金陵東路2號(光明大廈)21樓2104室
電話:63330361 63330362 傳真:63330363
郵箱:shxpw2104@163.com
2、本市各區星評機構聯系地址及電話請咨詢各區文化和旅游局。
二、申請及受理程序
(一)本市旅游飯店(按不同習慣可能被稱為賓館、酒店、旅館、旅社、度假村、俱樂部、大廈、中心等)正式營業一年以上均可申請評定星級,飯店星級等級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星級標志有效期為三年。
(二)申請飯店預先領取并填報《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報告書,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GB/T14308—2010)自評打分,確定本飯店基本能達到所申報星級標準后,向相應評定權限的星評辦事機構遞交以下申請材料:1、《飯店星級評定申請報告》、2、《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報告書、3、《員工手冊》、4、《飯店管理制度目錄》、5、《飯店法人代表簡歷》、6、《飯店總經理簡歷》、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8、《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復印件)、9、《上海市特種行業許可證》(復印件)、10、《餐飲服務許可證》(復印件)、11、《上海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復印件)、12、飯店建筑設計和裝修設計主題說明等。
(三)申評四、五星級的旅游飯店向市星評辦提出申請,遞交《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報告書等相關資料;申評一、二、三星級的旅游飯店向本區星評機構提出申請,遞交《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報告書等相關資料。
(四)各級星評機構自收到申請飯店遞交的星級申報材料后,應核實申報材料,在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做出受理與否的答復,并將受理飯店的相關信息及時在上海市旅游行業協會網星評專欄上、相關轄區旅游政務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三、評定程序
(一)各級星評機構自受理之日起30天內委派二到三名星評員持介紹信、飯店星評檢查通知書和星評員檢查證,依照《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及評定》(GB/T14308—2010)標準,以明查方式對申請飯店進行星級評定檢查,并將評定檢查情況反饋受評飯店。明查結束后90天內,相應星評機構應根據受評飯店軟、硬件等的達標情況,不定期派員對其進行暗訪。因申請飯店方原因,各級星評機構在受理之日起30天內無法派員對其進行星級評定,可視情況做出暫緩或撤銷其申請的決定。
(二)通過明查和暗訪檢查,對未能星評達標的申請飯店,相應級別星評機構應對其提出整改要求,受評飯店應在一年內完成整改,并向相應級別星評機構遞交整改完成報告。相應級別星評機構收到該報告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對其進行驗收。若受評飯店在規定期限內未能完成整改項目,或雖已整改卻未能遞交整改完成報告的,其申請和前期評定檢查視為無效。如需評星,應重新申請 。
(三)星評員應將受評飯店的評定檢查結果材料在7個工作日內報相應級別星評機構。相應級別星評機構將對受評飯店的評定檢查材料進行審核。
(四)市星評委對審核認為符合申報五星級的受評飯店,向全國星評委遞交推薦報告;對審核認為不符合申報五星級的受評飯店,市星評委不予推薦,并在審核后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評飯店。全國星評委收到推薦報告后,將委派二到三名星評員以明查或暗訪的方式對受評飯店進行全面檢查評審,對審核認定達到標準的受評飯店,全國星評委做出批準其為五星級旅游飯店的批復,并授予五星級證書和標志牌。對于經審核認定達不到標準的受評飯店,全國星評委做出不批準其為五星級飯店的批復。
(五)經市星評委審核認定達到四星級標準的受評飯店,市星評委應給予批準其為四星級飯店的批復,并授予四星級證書和標志牌。對經審核認定達不到標準的受評飯店單位,市星評委做出不批準其為四星級飯店的批復,并在審核認定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評飯店。
(六)區星評機構對審核認為符合申報三星級的受評飯店,向市星評委遞交推薦報告;對審核認為不符合申報三星級的受評飯店,區星評機構不予推薦,并在審核后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評飯店。市星評委收到推薦報告后,對推薦材料進行審核,視情對受評飯店進行暗訪抽查。并在審核認定后7個工作日內給予區星評機構以書面批復。
(七)經區星評機構審核認定達到一、二星級標準的受評飯店,區評機構應給予批準其為一、二星級飯店的批復,并授予一、二星級證書和標志牌,同時各區應將批準星級飯店的批復及時抄報市文旅局和市星評委。對于經審核認定達不到標準的受評飯店,區星評機構做出不批準其為一、二星級飯店的批復,并在審核認定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評飯店。
(八)申請一星級到四星級評定的飯店對星評過程及其結果如有異議,可向市星評委申訴。市星評委受理后根據調查結果向申請飯店予以答復。申請五星級評定的飯店若對星評過程及結果有異議,可向全國星評委提出申訴。
(九)全國星評委統一制作和核發星級飯店證書和標志牌。一至四星級飯店向市星評委領取旅游飯店星級證書和標志牌;五星級飯店按標牌申領程序向全國星評委領取旅游飯店星級證書和標志牌。
四、監督管理
市文旅局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市星評工作的監督指導,并組織安排星評監督員對星評工作情況進行暗訪檢查。
五、星評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GB/T14308—2010)。該標準可在上海市旅游行業協會網星評專欄上下載。
六、星評員委派原則
(一)對五星級飯店的推薦性評定檢查,市星評辦原則上委派國家級星評員。如特殊需要,可視情委派擔任五星級飯店高級管理人員的市級星評員,但其中應有一名國家級星評員。
(二)對三、四星級飯店的抽查和評定檢查,市星評辦應委派市級及市級以上星評員。
(三)對三星級飯店的推薦性評定檢查及一、二星級飯店的評定檢查,區星評機構應委派區級及區級以上星評員。
上海市旅游飯店星級評定委員會
2022年6月